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并且明确的指出在7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该《条例》是我国投资领域当中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当中做出以下明确要求:
1、严禁“垫资施工”:政府的投资项目不能由施工单位进行垫资。
2、严禁随意对工期的压缩:政府的投资项目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得干预。
3、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且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地对竣工财务决算。
对于工程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意味着企业可以不用担心像以前一样,垫资施工后工程款在审批的路上遇到堵车,甚至有时候碰上政府部门人员变动,项目无疾而终。
尤其对于环保等行业,项目周期常常以年计,垫资给施工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甚至有可能拖垮企业。许多施工单位在这种形势下,不得不暗地里偷工减料,也滋生了不少豆腐渣工程。而新规定的出台,对于减少豆腐渣工程,也有一定的作用。
此外,《条例》对于严格遵守项目工期做出来了规定,也意味着环保行业的一些传统模式也需要做出调整。
《条例》的实行,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是一种提升,同时也为一些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然而企业依然不能就此高枕无忧,很多问题依然是环保企业需要关注的。
首先,《条例》只对政府投资的项目有要求,如果甲方是一些企业,垫资依然无法避免;其次,《条例》只规定了不允许垫资,但并未对尾款等的支付做出明确规定,冗长的“走流程”依然可能让大部分企业头疼;最后,不需要垫资也意味着很多项目的准入门槛随之降低,更多的企业可以参与到竞争当中,因此,很多项目的竞争无疑会更加激烈。
对于环保企业来说,《条例》的出台益处必然要远远大于弊端。然而这是否意味着环保企业的春天来临,还是要取决于每个企业如何在市场中把握好方向,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