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冶炼是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而烧结烟气又是钢铁企业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它约占整个钢铁企业排放总量的50%以上。随着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不断收紧和“十三五”期间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的影响,对烧结烟气的治理将成为钢铁企业的重点工作。
一、烧结烟气治理的行业背景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国内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提出更为严格的标准。其中重新规划了对烧结烟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规定,将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由特别排放限制20 mg/m3、50 mg/m3、100 mg/m3修改为10 mg/m3、35 mg/m3、50 mg/m3,并规定所有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按区域分别于2020 年、2022年、2025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对钢铁企业污染排放限值进行了详细规定,更有部分地区将该征求意见直接变为地方硬性要求,完成改造日期比国家规定时限提前。针对此类要求,各企业对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实施纷纷加快进程。但在改造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烧结烟气的治理技术也会面临困扰。
二、国内烧结烟气治理现状
烧结是钢铁生产的重要工序,一方面,高质量的烧结矿能够提高高炉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烧结是钢铁联合企业的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铁、磷、除尘污泥、除尘灰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绝大多数含铁废物都能作为烧结生产原料重新回到生产流程中。
由于烧结过程中使用多种原燃料,因此,烧结烟气成分比燃煤锅炉烟气复杂。烧结烟气中含有SO2、NOx、HF、二噁英等多种有害气态污染物及含铁粉尘、重金属等固态污染物,对环境危害极大。其中烧结机头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比大,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占钢铁厂排放总量的40%,70%,50%以上。因此,全面控制烧结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排放已经成为钢铁企业控制污染的重点工作。
此外,超低排放实施效果在相关动态数据指标体现方面,除技术、管理等因素外,还与现场监测设备、信息的传输等相关,与不同的监测设备,不同的监测时段,不同的监测位置及其周围环境也有关,想要进一步规范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就必须要确监测设备是否能满足超低排放标准,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烧结烟气作为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一直都将是钢铁企业环保治理的重点,各钢铁企业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在粉尘治理的基础上兼顾SO2、NOx、二噁英等多污染物的治理,加大监控力度,减少烧结烟气污染给经济发展和环境带来的消极影响,促进钢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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