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垃圾分类为什么主要是分这四类?居民分类投放之后这些垃圾又是如何处置?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垃圾分类标准如何?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常年从事垃圾分类研究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他介绍,中国的厨余垃圾分类比较精细,比如干湿垃圾并非以含水来区分,能较好降解的就属于湿垃圾,难以降解的归属干垃圾。
垃圾分类最终必然走向强制化
NBD:7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施的垃圾强制分类备受关注,您觉得上海垃圾分类有哪些特点?
刘建国:其实上海不是第一个做垃圾分类的城市,之前全国好几个城市都曾出台垃圾分类相关的专门法规条例。这次上海垃圾分类采取了强制性的要求,表述也比较明确,所以大家对它的关注度比较高。实际上,垃圾分类最终走向强制是一个必须的过程。
我觉得上海的垃圾分类方案有几个特点:
第一,它强调全过程的分类、减量,过去我们可能更多强调居民要去做好分类,然后可能摆一些分类的垃圾桶就行。但这次强调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都要严格做好分类,这样就构建了一个体系。
第二,它的责任主体边界、相应的职责划分都比较清晰。从分类来讲,它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也是一个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所以在当中作为垃圾产生者的居民、作为垃圾处理者的企业、作为垃圾管理者的政府,要各负其责。只有大家都尽到自己的责任,垃圾分类才能做下去。只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责任,其实是做不下去的,时间也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强调了强制力和约束力,比如: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要罚款,不分类不处置等。通过这样一些方式逼迫在环节当中的各个主体,能够去尽到自己的责任。
另外,它强调了政府统筹、部门的联动,建立协同推进的制度。过去做垃圾分类的时候,常常是把责任压在某一个部门身上,但部门的权限非常有限,难以调动那么多资源去推动如此复杂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政府主要的领导亲自去抓,建立多个相关部门协作的机制,推进的阻力就会小一些,力度就会大一些,进度也会快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