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湿垃圾分类不应走极端
NBD:很多人在讨论上海模式可能会成为其他城市效仿的主流模式,当前来看,采取这四种分类标准是否合理呢?
刘建国: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只是在这当中也有一个度。
比如有害垃圾,我们明确必须要区分出来。因为它的量不大,危害性又比较大,这一类必须要列入强制分类的类别当中。另一类就是可回收物,相对来讲可能资源的价值要高一些。现在市场也有一个回收利用系统,能让它纳入到规范管理当中,相对比较容易做到。
矛盾最大的是厨余垃圾,湿垃圾到底分还是不分,我认为肯定要分,因为我们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后端,后端的污染比较重,效率相对比较低,厨余垃圾含量过高是一个主要原因。
所以我们要想对厨余垃圾有所作为,前端必须要采取干湿分离的措施。但分出来多少,我觉得这个是有讲究的,值得去思考,并不是说干湿要完全分离,分出来一部分品质比较好的湿垃圾,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和利用。剩余的其他垃圾就是干垃圾,完全能满足后端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和利用要求。
干垃圾或者其他垃圾,要么焚烧要么填埋,当中夹杂一些厨余垃圾,甚至是一些可回收垃圾问题也不大,不要指望我们的干垃圾当中没有可回收、厨余垃圾,这在任何国家都做不到。现在如果把这个定得太死、太刚性,会人为地加大垃圾分类的难度,这没有必要。
所以归根结底一句话:干湿肯定要分,但要适度,不是分得越彻底越好,这里面有一个度的把握,我认为是比较难的。比如外卖的餐盒、塑料袋等,其实现阶段没有太大意义去把它分出来,我认为可以就混到干垃圾当中,最后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能量的形式回收,这是最经济最高效最彻底的利用,现在没有哪一种能够比之更经济、高效、环保。
NBD:最近很多网友说上海人快被“逼疯”了,原因就在于是干湿垃圾分起来难度大,比如:猪肉骨头是干垃圾,鸡的骨头是湿垃圾,螃蟹壳是干垃圾,小龙虾壳是湿垃圾。这样的干湿垃圾到底应该如何分呢?
刘建国:我认为这属于过度炒作,会人为地增加我们分类的难度。 比如猪骨头、鸡骨头、螃蟹壳、小龙虾壳等到底属于什么垃圾?这些不清楚的可以都当作干垃圾,我认为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鸡骨头把它放进干垃圾里有什么问题呢?放到湿垃圾当中又能增加多少效益呢?
干垃圾本来就是进焚烧厂的,因此大骨头小骨头没有太大区别,小骨头进到厌氧发酵的处理厂,也不会额外取得多大的效益。我觉得要反对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否则可能挫伤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在这个阶段,我觉得不清楚是什么垃圾的,可以按照干垃圾来对待,没有必要斤斤计较。
我们应该优先保证的就是:有害垃圾真的是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就真的是可回收,湿垃圾就真的是湿垃圾,而对干垃圾来说,当中可以掺杂一些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在目前这个阶段没有必要去给自己设置过多的障碍。
- 上一篇:大气污染还能这么治理
- 下一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花式刷屏上热搜
